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6号)要求,在企业账户等信息准确、完善的前提下,继续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为确保企业尽快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免申报”生成企业(单位)存在未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系统内开户信息不全、审核时已暂停参保缴费等问题且经多次联系仍未处理上述问题或无法联系的企业(单位)名单进行公告(见附件),望有关企业(单位)看到此公告后,于2024年12月20日前联系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尽快处理相关问题,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自主申报,以免影响企业(单位)享受2024年度稳岗返还政策。
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也可通过上述渠道自主申报,无需上传资料。
政策截止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未处理上述问题和未进行自主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包头市各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本级 0472-6169220 昆 区 0472-5990241
青山区 0472-3616078 东河区 0472-6180058
九原区 0472-6896521 高新区 0472-5255631
固阳县 0472-6111306 达茂旗 0472-8428779
土右旗 0472-8882273 白云区 0472-8518766
石拐区 0472-2730905
附件: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单位存在问题名单.xls
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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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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